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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教室照明 改造达标的通知

2021-07-22 14:51 阅读次数: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教室照明 改造达标的通知(图1)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改造达标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卫生健康委,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生近视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 《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 〈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 〉的通知》(教体艺 匚⒛18〕3号 )和 《江西省人 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 匚2018〕 107号 )有关要求,全面改善中小学校教室照明环境,降低学生近视发生率,切 实加强我省新时代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快推进教室照明改造任务进度,确 保到 2023年底前学校教室照明 100%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全 面完成教室照明达标任务,形成完善的教室照明管理维护制度,有效遏制儿童青少年近视高发、低龄化趋势。

二、工作重点
       (一 )全面摸清底数。各地要严格按照 《GB 7793-⒛1o中小学校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50099-⒛ 11中 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34-2013建 筑照明设计标准》《GB/T36876-2018中 小学校普通教室归照明设计安装卫生要求》《GB40070-2021儿 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等标准要求,于 ⒛21年 12月 10日 前按照 《江西省中小学教室照明情况排查表》(见 附件 1)完 成对中小学校教室照明情况的全面排查,
建立工作台帐。要以县 (区 、市 )为 单位摸清中小学校照明不达标教室的数量及涉及学校和学生人数,梳理分析教室照明改造、管理维护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情况,制 定工作台帐。

        (二 )制定改造计划。各地要根据中小学照明不达标底数情况,制 定教室达标改造计划实施方案,加 强统筹指导,大力推进教室照明达标工作,压 实工作责任,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各县 (区 、市 )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 “一校一策、一校一案”的原则,制 定教室照明达标计划,明 确改造学校、改造任务、改造时间、资金来源,保 障措施等。学校要根据教室照明达标改造计划,加 强施工技术管理,确 保教室照明改造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三 )科学合理改造。各地要按照 “实事实是、因校制宜”的原则,根据教室灯具安装的规范情况,课桌面和黑板平均照度、照度均匀度、光源色温、频闪、蓝光等指标的达标情况,科学合理确定教室照明改造方式。教室灯具安装不规范的要按照相关标准对灯具进行规范化安装改造;教 室课桌面和黑板存在平均照度、光源色温、频闪、蓝光等不达标的要及时更换合格灯具;照 度均匀度不达标的要规范调整灯具位置。

       (四 )保障改造质量。教室照明达标计划必须确保改造一所、达标一所。要规范教室照明改造灯具设各的采购程序,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安装,加 强施工过程监督与管理,严把教室照明改造质量验收,防 止出现教室照明改造方式不适宜、灯具安装不规范、照度不达标、灯具等设施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学校教室照明安装改造完成后,应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检测和监测,照 明灯具在产品质保期内主要技术参数均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对教室照明灯具的安装及使用效果进行评价,存在问题的不予验收通过。

       (五 )完善管理制度。各地要加强教室照明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制 定教室照明管理维护制度。学校要配各质量合格的照度计,安排专人负责,熟练掌握照度计的使用方法和检测规范,每月对教室照明情况进行检测,并做好记录。对光照明不达标教室,要及时查找原因,进行规范整改。要建立长效机制,新启用教室要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装配照明灯具。

三、有关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教育、卫健部门要密切协同配合,落 实责任单位和工作任务,要 将教室照明达标计划作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的重点工作来抓,明确 目标任务,压 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切 实保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教室照明达标计划任务,为 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提供坚实的条件保障。

       (二 )加大经费投入。各地要将中小学照明不达标底数情况和教室达标改造计划实施方案报当地人民政府,由 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财政部门,加 大财政投入,统 筹支持教室照明达标计划,确 保到 ⒛23年底前学校教室照明 100%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三 )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明 确工作措施和时限,将教室照明改造达标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各级要加强对教室照明达标计划工作的指导与督促,对教室照明达标计划实施动态工作台帐管理,定期调度教室照明改造达标落实情况。省教育厅将教室照明达标计划工作和落实情况纳入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评议考核,每年对达标计划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参照本计划执行。学生宿舍、图书馆(阅览室)、功能教室等依据GB50099-2011、GB50034-2013和GB40070-2021要求,参照教室照明达标计划有序实施。

        请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于2021年12月30日前各市教室照明达标计划实施方案和排查汇总表(见附件2)报省教育厅。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迪文,联系电话:0791-86765265。电子邮箱:307513466@qq.com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闵文宇,联系电话:0791-86262124。
 
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校教室照明 改造达标的通知(图2)